“1+X”证书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扩大1+X证书制度试点规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4-14 10:07 点击: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扩大 1+X 证书制度试点规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扩大 1+X 证书制度试点规模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98 号)要求,根据我省试点推进情况,综合考虑院校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结合现有工作基础,进一步做好 1+X 证书试点工作,经研究扩大 1+X 试点规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成功申报试点工作的院校,要积极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下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中关于‚省级及以上示范(骨干、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入选学校要发挥带头作用‛的工作要求。
二、省教育厅统筹支持其他积极性高,具备试点条件的院校自主参与试点。具备良好工作基础,符合试点工作条件的院校均可参与,以学生自愿参与为基础,合理确定试点规模,不做规模限制。
三、对自主申报的试点院校,省教育厅将对试点规模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试点院校进行增补备案并进行公示,在公示期结束后试点院校正式开展 1+X 证书试点工作,并按教育部实行的周报制度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教育厅。
四、试点院校与社会评价组织共同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强化条件保障,提高试点工作水平,积极承担考核工作,进一步明确所能承担的试点学生规模,向省教育厅提供有关测算数据。
五、试点院校要主动加强与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沟通,要及时掌握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行业内的使用情况,如参与试点学生持有证书后薪酬水平提升情况,证书受用人单位认可情况等,为学生自主参与选择参与试点的证书提供参考。
六、新增补的学生要按试点工作的统一安排,参加考试发证及学习成果存储、积累、转换。
七、请各校将申报公文、《甘肃省 1+X 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情况汇总表》和支撑材料各一式一份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前报送至职成处 1515 室,电子版发 745031204@qq.com。
联系人:张巍 联系电话:13309475858
附件:1.第一批培训评价组织联系人信息表
2.第二批培训评价组织联系人信息表 3.甘肃省 1+X 证书制度增补试点院校情况汇总表
甘肃省教育厅
2019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