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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

关于2021年学院预申报科研项目统计的通知

2020-10-13 18:32 点击:

关于2021年学院预申报科研项目统计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水平高职院校”总体目标和“十四五”发展规划,以“纵向项目上层次、横向项目上规模、科研成果上质量”为目的,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进一步推动学院科研工作提质增量,现将2021年学院预申报科研项目进行统计,具体事宜如下。

、历年科研项目申报参考

历年纵向科研项目类型统计表如下,各级各类纵向项目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请翻阅相关项目申报通知。

1  历年纵向科研项目类型统计表

序号

项目类型

历年申报时间

项目下达部门

1

科技重大专项计划

3月13

省科技厅

2

重点研发计划

3

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4

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

5

省教育厅产业支撑项目

1月20日

省教育厅

6

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团队项目

7

省教育厅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8

甘肃省体育科研和决策咨询研究项目

421

省体育局

9

省体育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青年项目

3月11日

10

其他类型项目

11

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课题

3月25

省工信厅

12

其他类型项目

13

省教科院重大委托项目

5月29日

省教科院

14

省教科院一般规划课题

15

其他类型项目

16

兰州市十大科技项目、兰州市十大科技创新项目、兰州市科技局其他项目

6月7日

市科技局

17

市社科规划项目

7月10日

市社科院

18

省社科规划项目

5月25日

省委宣传部

19

甘肃省人文社会科学项目

9月2日

甘肃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

院级产业支撑引导项目

4月15日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21

院级科技成果培育转化项目

22

院级校企协同创新项目

23

院级科研创新团队项目

24

院级科研能力提升项目(一般项目)

二、2021年预申报科研项目要求

1.2021年预申报的各级各类项目此次均需统计报备,学院择优培育,针对性推荐上报。未统计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申报2021年各级各类项目

2.各级各类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学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

3.同类型项目每个申请者限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申报此次项目:

1)正在主持在研或参与2项同类型项科研项目;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或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部门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科研立项;

3)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或在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

4)其他违背学术科研伦理道德者。

2021年预申报科研项目统计填写要求

根据历年纵向科研项目类型统计表及历年科研项目申报要求,做好2021年科研项目储备及预申报统计工作填写2021年学院预申报科研项目统计表》(附件)。其中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类型及下达部门,参照表1,表中没列出的请写清楚类型及下达部门;若为横向科研项目,项目下达部门请填写合作单位名称,项目类别写横向项目。

四、材料报送

1.各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盖章签字《2021年学院预申报科研项目统计表》(附件2)一式1份报送科技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2.截止时间:102017:00,逾期概不受理。

3.联系人:魏蒙恩,联系电话:18093111421,邮箱919813013@qq.com


附件

2021年学院预申报科研项目统计表

部门(盖章):

序号

项目下达部门

项目类别

所在部门

负责人

成员

项目名称

研究时限

已有研究基础

项目预期成果

拟申请经费(万元)

 

 

 

 

 

 

 

 

 

 

 

 

 

 

 

 

 

 

 

 

 

 

 

 

 

 

 

 

 

 

 

 

 

注:已有研究基础包括论文,专利,科研项目,获奖,专著等。

 

负责人签字      时间